招标项目名称: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喷射树脂)采购。
招标单位:保定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签章)
一、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下午14:00时
二、标书编号:CK201601Z003
三、招标事项:
1、物资名称:玻璃钢喷射树脂
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
注:供方(是)需提供样品。
2、其它要求详见报价表
3、供货数量及交货日期中标后见合同。
4、报价内容及要求: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物资价格、运费、装卸费和税金。投标价格以人民币为报价及结算单位。应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明确列出投标产品的含税(17%增值税)落地单价。此报价作为招标人评标依据,但不能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5、供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到招标单位所在地,货物保险、管理费、装卸费、包装运杂费均由供方承担。
6、付款方式:货到需方厂地经检验合格后挂账付款,付款期为90个工作日。
7、质量保证:产品到货经检验不合格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影响需方正常生产的扣除投标保证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给予更换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损失。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后将不再与其合作。
8、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壹千元整(¥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本单位有余货款(大于保证金)的,须填写保证函。如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文件第二部分及所填保证函扣除保证金。凡遵守招标工作纪律的,未中标单位在招投标结束后即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履行完合同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9、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30天之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投标方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